为推进新余高新区晚年代步车及三、四轮电车商户标准、有序运营,强化商家执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意识,近来,新余高新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高新区交警大队举行高新区晚年代步车及三、四轮电车行政辅导会,辖区内晚年代步车及三、四轮电车出售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宣贯了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75、76号令,《工业产品营出售卖单位执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通报了高新区内一同三轮车质量安全事故,解读了晚年代步车有关政策法规。
会议着重,有必要压实各方职责,坚决筑牢安全防地。工业产品出产出售单位要树立完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准则,执行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制,依法依规装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树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准则。
会后,各出售单位负责人都表明,此次会议不只不只为他们供给了完善相关运营准则的名贵辅导,并且还使他们深入意识到执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关于保护本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新余高新区市局简晨晖)